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重要通知
依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津财会[2007]10号)精神,我区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现已进入第二阶段,自7月23日至8月31日,请园区财会人员,携带会计证等相关原始证件、申请表及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到海泰大厦二楼财政窗口办理换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园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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