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园区会计后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园区财会人员: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园区企业实际需求,在满足广大财会人员学习新知识的基础上,又确保会计人员后续教育课时符合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要求,现订于7月17日至7月19日继续举办后续教育培训班。届时,部署有关换发新证第二阶段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将有关培训内容通知如下:
  7月17日,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7月18日,小企业会计管理、制度及其应用
  7月19日(半天),企业与个人理财应注意的问题
  培训地点:海泰大厦三楼报告厅(梅苑路6号管委会办公大楼)
  培训费用:150元/人
  请园区广大财会人员妥善安排好时间,提前到海泰大厦二楼财政局窗口报名参加学习。
  联系电话:83715916  83715912

 

 

园区财政局 会计学会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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