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广大会计人员: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0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06〕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深化后续教育培训制度,经请示天津市财政局同意,园区财政局设计并印制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记录卡》,现免费发放给大家,请尚未领取该卡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抓紧时间到园区财政局(管委会行政许可大厅二楼财政窗口)领取。
另外,11号文件同时规定:“2007年上半年,凡参加2006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须凭培训单位出具的培训证明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时间和手续另行通知)。”
请广大会计人员将此通知内容相互转告,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影响。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会计学会
200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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