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 报名参加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三、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第一条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四、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底。
  六、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1、考试科目
200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2、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 报名时间、手续及报名地点
  (一)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
  1、报考人员可于2005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登录www.tjkj.gov.cn“天津会计”网站“网上报名”栏目填报、上传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格。
  2、 报考人员持经本单位和主管局(区、县)职称(人事)部门对工作岗位、学历、专业年限等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2005年10月17日至11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周六、周日不公休)到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办理确认、照像、教材订购及交费手续。
  (二)现场报名
  为方便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2005年11月8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周六、日不公休)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到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领取各档次考试报名表、信息卡、报名手册等材料(报名表格也可从www.tjkj.gov.cn网站下载)。报考人员持经本单位和主管局(区、县)职称(人事)部门对其工作岗位、学历、专业年限等进行资格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信息卡、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黑白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贴在信息卡背面指定位置)到各区、县财政局办理报名手续。
园区财政局报名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2楼行政许可大厅内。
  八、 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字〖1998〗第614号文件及国家计委价格(2000)1567号文件批准,报名费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

                      

园区财政局
                      200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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