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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委会
评审工作意见
为统一评审标准,做好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现就200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财经类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财经类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财经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一九六六年底以前财经类中专毕业学历、一九七零年底以前财经类大专毕业或一九七零年至一九七六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并获得大学普通班毕业学历,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先参加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财经类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年以上,已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六年以上。取得非会计专业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也可申报高级会计师。学历破格报评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
报评人员凡为财会机构负责人的(如总会计师、财务科长、财务经理等),其所在单位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对其他报评人员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可以适当从宽掌握。
二、关于评审标准中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评审标准第五条“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第一款“能够独立负责、组织、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系统)一个大型经济单位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中的“一个大型经济单位”指:
1、事业单位
(1)医疗机构:配有5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2)在校生在3000人以上的院校
(3)会计知识密集型单位,如会计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
(4)年管理资金(含收入和经费拨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县处级事业单位。
2、企业单位为中型以上企业。
3、由于工作变动,原在符合以上规定的单位工作,后调到小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比较突出也可申报。
(二)关于评审标准第六条“业绩成果”的掌握
1、第一款(1)“主持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市级财务与会计科研项目或调查研究课题”系指由市政府或市科委指定的项目或课题。
2、第一款(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改善经营管理提出过重要建议并被采纳,在节约资金提高资金周转率、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需提供本人撰写材料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材料,取得的经济效益须单位出具评价意见。
3、 第一款(3)“正确贯彻国家有关各项财务会计法规,按规定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方面运用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方法、对经济活动作出科学的预测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被有关部门肯定或采用,成绩显著,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中“有关部门”系指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和其他部门。其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提交证明材料。
4、第一款(4)“在主持财务会计工作期间,创造过先进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经验,经推广后取得显著实效,并被市级主管部门认可”,其中“市级主管部门”系指局以上(包括局级)的业务主管部门。
5、第二款(1)对财务会计工作报告的要求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A、字数在3000字以上;
B、采用会计理论和方法,对实际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
C、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6、第二款(3)“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国家批准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过二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调查报告”是指: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调查报告或在有正式出版书号的局级以上(包括局级)刊物上发表过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调查报告要求:
A、字数在3000字以上;
B、采用会计理论和方法,联系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在某些方面有独到的见解;
C、在部(市)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附证明材料)
(三)关于评审标准第八条“破格晋升条件”的掌握
破格晋升高级会计师人员需由呈报单位按评审标准要求出具破格报告,并对破格业绩加以确认。
三、200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业绩成果、著作论文要求
(一)业绩成果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要求附有关材料)
1、主持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一项市级或局级财务与会计科研课题;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改善经营管理提出过合理化建议(要求被采纳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3、在主持会计工作期间,创造过先进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经验(要求被市级、局级主管部门采纳或经业务主管部门确认)。
4、运用先进的方法对经济活动作出科学预测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
(二)著作、论文要求:
1、正常申报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作为第一撰写人结合本行业、本地区(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撰写二篇以上重要项目报告或分管地区、行业、本单位的财务会计业务工作报告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局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二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B、出版过财务会计方面的专著或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中专以上水平的会计专业教材;
C、作为第一撰写人结合本行业、本地区(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撰写一篇以上重要项目报告或分管地区、行业、本单位的财务会计业务工作报告和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一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学历或资历破格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作为第一撰写人结合本行业、本地区(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撰写一篇以上重要项目报告或分管地区、行业、本单位的财务会计业务工作报告和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一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B、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论文。
C、出版财务会计方面的专著或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中专以上水平的会计专业教材;
3、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员(有突出贡献人员系指:获省、市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励或取得省、市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作为第一撰写人结合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撰写两篇以上重要项目报告或分管地区、行业或本单位的财务会计业务工作报告;
B、出版过财务会计方面的专著或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大专以上水平的会计专业教材;
C、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和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专业评审组工作程序
1、收、审材料。专业评审组应严格按照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及本工作意见要求,按专业范围对报评人员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著作论文以及报评人员工作单位是否符合要求(指单位规模、规范化情况等)等进行审核把关。报评人员报评高级会计师应附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技术骨干外语免试证明)、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组对复印件进行审核后,将原件退回。
(2)单位规范化合格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4)任现职后的历年考核登记表。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一式20份。
(6)对破格报评的人员,所在单位需提交破格报告一份。
(7)接受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8)已公开发表的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著作、论文或结合实际且被采纳的工作报告等。
(9)工作单位划型标准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报评人员起草,代表业绩水平的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方法、管理制度等材料复印件(需由单位出据证明材料)。
2、整理分发材料。专业评审组工作人员应对报评人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于评审前3天将报评人员材料送到参加本次评审的专家手中,同时将评审时间、地点通知专业组成员。
3、专业评审组审核推荐材料。专业评审组初审报评人员材料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同意票数在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报评人员,方能推荐到评委会。
(二)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
1、由评委会秘书组根据各专业评审组上报材料整体情况进行分类,材料根据报评人员情况分为四类。
2、专家审核材料
3、评委会正式评审。
五、评审方法
本着先易后难,逐一上会评审的办法评审,具体方法为:
1、评委会秘书组介绍报评人员基本情况;
2、专家介绍报评人员论文、工作报告、业绩情况;
3、评委会委员对报评人员情况提问;
4、投票表决,同意票数在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为通过;
5、公布投票结果。
六、复议办法
在评审委员会正式投票表决后,委员对其中未通过的人员仍有异议,可提出复议,请求被“复议”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在专业评审组评议时全票通过;
2、在评委会投票中已超过半数。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0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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